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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房產觀念矯正的第二堂課,適逢清明假期,但是上課人數一樣爆滿,難道大家都不必慎終追遠了嗎?(笑)上課前大家正熱絡的聊天,可能是討論上一堂課的經驗分享...
這堂課講了許多重要觀念,其中之一就是擁有權與使用權的差別。
大部分東西,我們都喜歡有它的擁有權。但是在金錢上情況卻反過來,有金錢的使用權反而比有金錢的擁有權更有利很多。經過講師的解釋,大家豁然發現,有錢人的定義並不是擁有很多錢的人,而是擁有很多錢的使用權的人。這個觀念完全顛覆一般想法,我們以後只要有錢的使用權就好,何必要有錢的擁有權呢?
這一堂課的講師 Amenda 與主持人 克拉克
活潑有趣的上課過程,大家都是收穫滿滿
原來房地產的增值主要靠稀有性,所以土地比建物更能增值,而黃金店面還能比土地更能增值。
另外,房地產的操作的重點,是看出標的物背後的價值然後盡量去開發它,彰顯它的優點。如果有把握開發出它的優點,既使買貴一點都沒關係。
會後寶貴的 Q&A 時間,大家都搶著要發問。
最後,感謝這一堂課的講師,相信今天大家都跟我一樣是滿載而歸,實在太值得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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